老是在網路上看到文章描述消費者有多弱勢,總見到鴨霸廠商欺負消費者,消費者一附無力還擊貌。這次,不能再姑息了。

      事件起因在於前天清晨,即類似攥寫本篇文章的時間,剛好上MSN整理哈妹兒的信箱,順便聽聽好朋友申請國外學校的甘苦談,正當兩個苦悶的人,透過網路輸發內心的憂鬱心情時,學長突然傳訊過來,知會有好康的特價優惠之數位相機,價錢只要790,六百萬畫數,三倍光學/四倍數位變焦。

      看到網頁介紹簡直不相信,還特地查了一下該公司的資料與相關客服資訊(有獲得優質網路購物之標章認證和公司客服電話資料,以及公司住址與名稱),同時再三確認價錢沒有誤看,即刻訂了三台,並同時詢問學長該購物網頁之前相關類似特價優惠事宜。爾後,學長告知該購物公司似乎有兩三前例,均有關產品價格錯誤而下架且補償訂購網友之情形發生。聽完之後,抱著這次應該是特價限時優惠法(某音響DIY大站 就常用這一套,且通常都在半夜上架,隔天中午過後銷售一空;另外某知名小黃鬼屋,亦透過此種行銷方式進行產品促銷活動),不搶實在愧對女友,以及其他兩位好友,充滿著期待與興奮的心情於隔天睡醒之後,趕緊轉帳完成所有交易手續。

未料,這一切的一切似乎為一齣鬧劇,該負責購物網頁的公司,於四月二日傍晚刊登取消出貨公告,並於更進一步在四月三日提出所謂優惠措施與補救辦法。閱讀完畢之後,只能說千千萬萬的幹,充滿著小小的宿舍與電腦螢幕,熊熊的火焰燃燒著那巨大LP和胸膛,淵遠流長的恨意投向那機車的網路購物公司。一言以畢之,誠彼娘之非悅。 

      不管我的心態如何,不管該公司的資本額大小如何,不管社會道德風氣如何,不管購買數量如何。這是個已完成雙方交易義務的合約,該公司邀約,消費者承諾邀約且完成匯款,商業合約無需講到其他額外因素考量,

你有辦法提出產品與訂出銷售價格,我合意且購買,並完成相關轉帳手續。若是單方面毀約,那就訴諸後續的法律途徑解決吧,不用論述到其他道德因素討論,資本主義市場精神無需顧慮道德觀。

或許有人會認為這樣似乎有欠公道,但就消費者立場而言,企業存在的本質就是節省消費者獲得產品的勞務支出與時間支出,當然也有其一定合理利潤考量,但公司內部控管不當的問題,則是該公司需自行檢討改進與避免地,消費者沒有必要替這家公司承擔相關營運成本,否則還需要該通路經銷商存在,替消費者節省商品獲得之勞務與時間成本嗎?

再者,身為一個重視自身權益的公民,面對類似的案件,與其在論壇鬥嘴,不如起身連署相關權益爭取活動,例如進行消費者集體訴訟,否則,

優質的購物環境永遠存在其他已開發國家,台灣的消費者似乎擺脫不了惡質購物環境。

PS:PTT BBS站之生活法律版已有相關連署活動,請有參加購買的版友,千萬不要讓你的權益睡著,去連署支持相關後續的法律行動,透過制度管道來解決這次爭議,並讓該通路經銷商認知自身所應負的法律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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